复述这个洗冤的过程让人感觉繁琐,读的人当然也不轻松。但是和牢狱中日日苦等的张志超比起来,和再审机关的劳神费力比起来,外界的感喟不过是云烟。
为了恢复一个人的清白,大量的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投入其中,而整个逆天的过程,仅仅是要还原当初就清楚不过的事实。
当年那些办案的人、判案的人,是否想象过这样艰难的进程?他们会从中吸取怎样的教训呢?答案恐怕永远也不会揭晓,而这恰恰是让人感到特别惆怅的地方。
张志超案的改判,得益于历史进程,得益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完善。
著名刑诉法学家陈光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此案的平反是保障司法公正的进步,但他同时提出,司法机关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让更多冤案尽快得到平反。
“尽快”二字,说起来很简单,但谁知道其中究竟包含着怎样的辛酸和期盼呢?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心中贼”有很多种表现形态,贪欲可能是比较容易觉察的,而缺乏担当、明哲保身、闭目塞听、讳疾忌医等等就很容易被放过。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恐怕需要更多的人正视自己的“心中贼”,以清明、坦荡、进取的心态投身其中,让公平正义在更多的个案中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