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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收警示函原因 风华高科重大会计差错问题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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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热点推荐   据最新公告内容,风华高科收警示函,公司6位高管也因此遭警示,原因是公司两笔转让未发生,导致2016年净利润调减逾5000万元。受此消息影响,风华高科股价周五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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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最新公告内容,风华高科收警示函,公司6位高管也因此遭警示,原因是公司两笔转让未发生,导致2016年净利润调减逾5000万元。受此消息影响,风华高科股价周五下跌。

  7月26日晚间,风华高科(000636,SZ)发布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及公司时任或现任6名董事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警示函显示,风华高科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问题导致公司2016年归母净利润调减5279.55万元。

  事件要追溯至2015年。2015年底,风华高科将对广州鑫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德电子)和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科技)共计850.4万元的应收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公司,转让价格为680.32万元;2016年1月,公司再将广东新宇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金融)和广州亚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利电子)共计5468.66万元的应收债权原价转让给第三方公司。公司称在2016年3月收到上述两起债权转让款。2017年12月,风华科技又决定原价回购了上述5468.66万元债权,并于2018年2月支付转让款。但是经核实,上述债权转让未实质发生,且转让时债权就已经预计难以按期收回。

  风华高科遭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7年年报出炉之前,公司对上述两起债权转让未进行披露。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认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幸建超、总裁王金全、时任财务负责人廖永忠等6名董事高管要承担主要责任,对幸建超、李泽中、王金全、廖永忠、王广军、陈绪运6人给予警示,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广东证监局表示,风华高科上述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其予以警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风华高科于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7月6日晚,风华高科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该公司此前预计上半年净利为2.8亿元至3.2亿元,同比增长150.7%至186.51%。修正后,预计上半年净利为4.05亿元至4.4亿元,同比增长262.61%-293.95%。

  截至7月27日收盘,风华高科股价报20.50元/股,下跌1.44%,市值为183.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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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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