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冯小刚执导,严歌苓编剧,黄轩、苗苗、钟楚曦、杨采钰领衔主演的电影《芳华》,日前已经进入了影片宣传阶段,据悉,该电影将于国庆上映,不少观众表示期待!据悉,电影芳华是根据严歌苓的小说改编而成,观众们在电影上映之前,纷纷在寻求电影芳华的原著小说,那么芳华原著小说叫什么呢?在哪里可以看呢?
《芳华》根据严歌苓同名小说改编(原名为《你触摸了我》),以1970至1980年代为背景,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与充斥着变数的人生命运故事。
电影芳华原著小说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
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萧穗子在这个团队里面朝夕相处,她们才艺不同、性情各异,碰撞出不乏黑色幽默的情境。严格的军纪和单调的训练中,青春以独有的姿态绽放芳华。
小说用四十余年的跨度,展开她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是为了讲述男兵刘峰的谦卑、平凡及背后值得永远探究的意义。
刘峰,是这个文工团里最不起眼的男兵,比起那些才华横溢的男乐手、英俊潇洒的男舞蹈队员,他个子不高相貌平平也无才艺。他自觉地承包了团里所有的脏活累活,慢慢的,他成了每个人潜意识里的依靠,大家有了任何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刘峰。他被大家公推为模范标兵,得到了各级表彰。他在这样的被需要中活得心满意足,并暗暗地深深地爱上了独唱演员林丁丁。当他经过漫长的几年的等待,在他认为恰当的时机向丁丁表白的时候,他万万没有料到,得到的是跟丁丁以及大家伙儿平时对他的推崇完全相反的惊恐的拒绝。进而因此事件的扩大化而被处理
《芳华》的写作就是如此,与严歌苓的个人经历密切相关,所以笔墨灵动活泼,细节鲜活、生动。《芳华》涵盖了严歌苓的青春与成长期,她在四十余年后回望这段经历,笔端蕴含了饱满的情感。青春荷尔蒙冲动下的少男少女的懵懂激情,由激情犯下的过错,由过错生出的懊悔,还有那个特殊的时代背景,种种,构成了《芳华》对一段历史、一群人以及潮流更替、境遇变迁的复杂感怀。(via石家庄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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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芳华中各人物结局如何?
冯小刚解读片名:芳是指芬芳、气味,华是指缤纷的色彩,非常有青春和美好的气息,很符合记忆中的美的印象。
谈及拍摄电影《芳华》的缘由,冯小刚导演表示:我是19岁去的宣传队,20岁到的文工团,部队文工团生活的这一段记忆在日后很多年都记忆深刻,回忆起往事的时候很多事都会被忽略掉,但唯独这一段生活一直长在我的心理,挥之不去。当脑子里面一片黑白的时候,唯独这一段生活在我的脑子里面是有色彩的。对于这段青春往事,冯小刚导演直言:《芳华》讲述的就是年轻一代的老炮儿。
冯小刚说他多年来一直希望能找到一个把他的回忆和怀念写成文字的作者,所幸他遇到了严歌苓。严歌苓曾在军队的文工团当过舞蹈演员。
冯小刚告诉严歌苓,每个男兵心中都住着一位文工团的女兵,而在文工团作美工的冯小刚的心中则住着文工团女兵的群像。
严歌苓用三四个月的时间写出了小说,又用三四个月的时间写出了剧本,写出了冯小刚心中的怀念。我们宣传团队说了一句话:这是我的心愿清单的最后一部。我想还真是这样。冯小刚说。
据悉,电影是以何小萍(小说中叫何小曼)和刘峰两个人的故事为主线的,一开头是刘峰把新兵何小萍接到团队,情节发展也是以二人为核心,最后以二人互相依靠的镜头结束。
而小说中的主角是男兵刘峰和四个女兵,即何小曼、郝淑雯、林丁丁和萧穗子,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各自不同的命运,共同构成了不同色彩的芳华,都是故事的主角。
小说中,刘峰质朴善良,是文工团里最不起眼的男兵,但他主动包揽了团里的脏活累活,因此获得模范标兵表彰,因为经常为大家服务,深受整个文工团的喜欢,而且对别人也非常友善。
正当所有姑娘都幻想着理想对象刘峰同志的时候,他却在单恋着林丁丁。一个天真幼稚会撒娇的上海傻白甜。给她做汤圆,做甜品,他把他积攒下的所有的糖都用在了丁丁身上。
刘峰终于鼓足了勇气向丁丁告白。他们相约在一个无人的仓库,刘峰细诉衷肠。奈何傻白甜可不傻,她是要去攀高枝的。丁丁一脸决绝,刘峰情根深种不能自已,终于,他的手,穿过了丁丁的衣服,摸到了她的脊背。
丁丁惊恐不已,揭露了他。于是,昔日的英雄人物跌下了神坛。当初爱刘峰的那些人责骂他,批斗他,比当时他获得模范表彰更为热烈。他不得不离开了文工团,下放到了连队。
刘峰后来的命运电影没有交代,他在海南是卖盗版书的,还跟一个发廊女同居,他带着她走上正常人的生活,虽然发廊女最后还是离开了。刘峰最后得了癌症,流落到北京,何小萍跟他一起走过了最后的日子。
而何小萍进入文工团后,原以为脱离被当做累赘的家庭就能一帆风顺,在文工团因不合群的性格,经常受到其他人的排挤。从而被巨大的孤独感包围,感觉自己是被抛弃,被放弃的人。
小说中,写了5份请战书上战场,她背着一个伤员背了十几里地,成了英雄。但何小萍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荣誉,到最后只会机械地重复说几句话,她最后精神分裂。
最后何小萍嫁了人,丈夫也在战争中去世;而且对她成为模范人物后的描写非常出彩,她精神失常后喃喃地不断复述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情节让人非常痛心,电影中一带而过,省略了。
在小说中,林丁丁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她是一个花瓶式的人物,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军队高官做儿媳。最后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在大家庭里并不受待见,结婚又离婚。
之后,林丁丁跟随一人到国外开了餐馆,当了老板娘。再往后,又离婚回国,给别人看房子为生。在电影中,她嫁给了澳洲的一个富商,身材从苗条变成臃肿,最后也没有再跟其他人发生交集,这跟小说相比弱化了很多。
你恨那个女孩子吗?郝淑雯,就是情敌的原型!在小说中,郝淑雯怂恿男兵揭发萧穗子,性格里无疑有些扭曲的地方。她直接将萧穗子的男朋友抢了过来,抢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直接拉手亲吻拥抱上床。
小说里这个角色最后未婚先孕嫁给了一个二流子,过得并不好。至于其他人的结局,大家要去观影才能知道哦!
芳华是怎样一部小说?
严歌苓:《芳华》是我最诚实的一本书
严歌苓又出书了!北京的四月春光短暂,在京城朝阳门街道27号院一处清静优雅的四合院内,一身紫色夏装的严歌苓妆容精致、坐姿挺拔,为新作《芳华》接受了记者采访。
每年保持出一本书的节奏,面对围观者的惊叹,她很淡然。我不写怎么办呢?我读书的时间也留出来了,做饭的时间也留出来了,我精力大概太旺盛了吧。
以前她的故事里总在写别人,这一次,她触摸自己。
小说原本叫《你触摸了我》,严歌苓的朋友将小说推荐给了导演冯小刚,结果看完后,马上拍板,决定改编成电影。他建议重起名字,严歌苓想了几个名字:《好儿好女》《青春作伴》《芳华》,最后用了《芳华》。
从军经历伴随了严歌苓整个的青春年华,她在军队待了13年,从1971年12岁入伍一直到25岁,整整跳了8年舞,最后却发现我喜欢舞蹈,舞蹈却不喜欢我,弃舞执笔,才有了今天的小说家。
细数她的作品《一个女兵的悄悄话》《雌性的草地》《白麻雀》《爱犬颗勒》《一个女人的史诗》等等,都取材于军旅,写部队文工团我一直没有停过,那段生活对我太重要了,它左右我一生的走向。
《芳华》有浓厚的个人自传色彩,她讲述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严歌苓化身为书中的女兵萧穗子,以她的视角记述、回忆、想像。
这是我最诚实的一本书,有很多我对那个时代的自责、反思。采访中,严歌苓强调了好几次。
关于青春
我们是信奉平凡即是伟大的一代人
腿不是抬到最高的时候,摄影干事抓拍了这张照片。严歌苓穿军装跳舞的照片没留下几张,那时有严格的纪律,除了正式演出,不能随便穿演出服装照相。能看出来,当时的严歌苓二八年华,脸上还带着婴儿肥。
写这个故事所有的细节不用去想象、不用去创造,全是真实的,我写这座楼,就回忆这里的地形地貌,哪里是排练厅,哪里是练功房,脑子里马上还原当时的生态环境。严歌苓称《芳华》是一次非常自然的写作。
严歌苓是出了名的勤奋刻苦,这种品格她自认为是来自母亲的影响。写《小姨多鹤》,她专门跑到日本住进长野一个村子,了解日本人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写《妈阁是座城》,为了刻画赌徒的心理,跑到澳门赌场掷金体验。写《陆犯焉识》时,又特地去青海劳改农场采访但这一次没有,《芳华》的文字好像就生长在记忆的原地,等着严歌苓捡拾、组合。
《芳华》塑造了一组文艺兵群像。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芽。质朴善良的好人刘峰、因不良习气被集体歧视的何小曼以及林丁丁、郝淑文、萧穗子等情感的缠绕、交集,大相径庭又出人意料的人生归宿。小说用四十余年的跨度,展开他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有着对一段历史、一群人以及潮流更替、境遇变迁的复杂感怀。
我们是信奉平凡即是伟大的一代人。严歌苓在书中写道。她将平凡即伟大的极致倾注到小说中的好人刘峰身上,他超乎常人的心灵手巧、超越自我本能的善良和利他心,他以模范标兵的姿态在被需要中活得心满意足,却因一次触摸事件遭遇人生巨大转折。
这是严歌苓的小说创作中最直接地倾情赞美男主人公的一部作品,她自述也是代表自己以及同代人对当年的愚昧、浅薄深深的忏悔。这种自责缘于那样一个英雄,我们曾经给了他很多的褒奖和赞美,但却没有一个人把他当真正的活人去爱他。你做好人在女性眼里是没有用的,你把他推到荣誉的高端,一切都是空的。
青春就是充满的一段生命,每个错误最后都会来塑造你将来的人生。严歌苓说。
关于爱情
没有情书的年代,我对爱情的想像力非常苍白
快节奏掌控着现代人的生活,一切是速成的,一切也会速朽。《芳华》里那些缓慢、克制的爱情,那些耐着性子等待一个人成长、等待一次告白显得如此遥远而奢侈。
严歌苓感慨,现在一切都太快了,太昙花一现,出现的很快,成熟的很快,盛开的很快,怒放的很快,最后凋谢也会很快。来不及品味,一天就匆匆过去了。所以你读木心的诗,从前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在这个没有情书的年代,我对爱情的想象力非常苍白。谈起爱情观,严歌苓仍透着传统和浪漫。她觉得理想的恋爱是要会写情书,两个人要用心去表达,情书都不会写,这是不是很大的遗憾?爱情的各种段落,你缺了很诗意的段落,那不很惨吗?
在严歌苓看来,每张纸上写下的情书都是实实在在的,相当于白纸黑字的一种结盟,这是有意义的,就是在潜意识里一次一次确认这个爱情。这样的一种心理上的享受或者折磨没有经历的话,她不知道这个爱情怎么谈。
情书在严歌苓的小说中是一个特别的存在。上一部最接近她个人成长经历的小说《灰舞鞋》中,主人公小穗子因为在特殊年代160多封情书被曝光遭遇青春伤痛,这与《芳华》中的萧穗子遥相呼应。
严歌苓回忆起第一次谈恋爱,恋人是画家,他每次都画,收到的每一封情书都不一样,但是在部队里,管理很严格,能收到情书,那简直就是你特别私密的一个盛大节日,现在这种可能都没有了,这种活动没有了,是不是爱情从生到灭的过程也就短了?不知道。
和先生1992年结婚之前,严歌苓还经常与他写情书,拿英文写。有一次在卧龙熊猫观察区,她发现当地红桦树的树皮很漂亮,就在上面写字然后寄走。写情书你对纸张的选择,你对信封的选择,你会寄上一张照片,那是一种非常值得去体验的爱。
反观当下,纸上情缘已经被邮件、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替代,人们的距离也许更近,但似乎也更远了。对电子类的交流方式,严歌苓保持着质疑态度,会用但不上瘾。享受在场的感觉,享受面对面的交流,她认为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尊重。
爱不止是肢体,用手机发短信写情书,那是没有质感的东西,不高兴全删掉了,或者手机丢了都有可能。你真正一笔一划在上面,实实在在的宣言,每次都是山盟海誓,这比现代的手机要好。但严歌苓说并不恨这个时代,也不觉得不可爱,只是可能缺失了一种诗意。
关于创作
你的眼睛要看得见所写的东西
严歌苓是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最多的作家。她与当代著名导演几乎都有合作,包括李安、陈凯歌、张艺谋、李少红等。
冯小刚也是年轻的时候入伍,并且同样进入了部队文工团。《芳华》与冯小刚记忆中的青春紧紧相连,他约请严歌苓亲自改编《芳华》的电影剧本,共修改了三稿。严歌苓透露,一共写了190场戏,多写了80多场。小刚导演比较尊重我的独立思考,就是按照我的思路来写,他也比较好伺候。
前段时间,电影《芳华》的初剪已经完成,严歌苓被邀请提前看片,观影过程中,严歌苓几度掉泪,她说,看这个电影好像在看别人的故事,被深深地打动。
读过严歌苓作品的人差不多会有同样的感受:文字的画面感强。很多场面像是电影镜头在运动,这是她的作品备受影视改编青睐的原因之一,《芳华》的开篇尤是如此。她认为,小说家应该能够把视觉等感官感觉放在文字里,让它更加有机,更加有活力,更鲜活一些,你的眼睛要看得见所写的东西,我对自己有这种要求。
身兼小说家和编剧,严歌苓并不认为这两种身份有高低之分,虽然现实中电影编剧的位置始终没有被看的很高。但是电影剧本如果写的好,读起来一样非常有文学享受。有些电影剧本就像非常严肃的小说,里面的性格、对话,写的简直妙极了。
严歌苓说,一个创作者最大的幸事就是运气,你笔下的人物忽然反过来惊喜到你。我没有设计,他怎么会这样说呢其实你当中埋了许许多多的逻辑在里面,到这时候他一定这么说的他说完以后,这句话或者一个行为反过来让我大吃一惊,这就是你写到最棒的地步了。(文/王志艳)(via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