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本报乌鲁木齐2月25日讯 全媒体记者李春霞、实习生肖梁远25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疫情防控期间,为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措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从2020年2月起至6月,对全区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从2020年2月起至4月,对全区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自治区人社厅要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经办服务,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就业岗位和生产经营的影响,我区继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补贴,补贴标准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南疆四地州按60%返还)。继续实施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减轻缴费单位负担。
据自治区人社厅就业促进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着力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将安排专人对接了解用工需求,协助企业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通过组织线上招聘活动,优先发布重点企业用工信息,优先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