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26年前的一起纠纷中,湖南慈利县的张某彪刺死张国恒后失踪。去年11月张某彪被警方抓获,其父张某卓因涉嫌与张某彪共同犯罪而被检方批捕。今日(5月29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湖南慈利县检察院获悉,虽然警方认定张某卓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检方认为张某卓与其子共同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多次退侦后,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此,受害人张国恒的两个女儿准备向张家界市检察院提出《不服不起诉决定书申诉书》。
嫌疑人父亲共犯证据不足,检方决定不起诉
新京报此前报道,1994年,湖南慈利县发生一起纠纷,冲突过程中,时年16岁的张某彪刺死张国恒后失踪。张国恒两个女儿开始了25年的为父追凶路。2019年11月28日,新京报记者从慈利县公安局证实,2019年9月29日,专案组民警在广东抓获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嫌疑人张某彪,被抓时他已洗白身份。
张某彪落网后,其姐姐张某春、父亲张某卓被慈利县检方批准逮捕。慈利县警方此前通报,犯罪嫌疑人张某春涉嫌窝藏、包庇罪,张某卓因案情发生变化也被刑拘。此后,张某卓等三人被慈利县公安局送检方审查起诉。
今日(5月29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慈利县检察院证实,针对慈利县公安局移交的张某卓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已于21日下发《不起诉决定书》。
新京报记者从受害人张国恒小女儿张阿琴处获得的上述文书显示,公安机关认定,1994年7月2日上午,两家人在田边因争水灌溉农田发生纠纷。后张某卓用杀猪刀将张国恒右手上臂砍伤(经鉴定为重伤),张国恒受伤后逃至田埂时,被张某卓其子张某彪捅刺身亡。
《不起诉决定书》还提到,此案移送公诉机关后,先后于今年1月13日、3月26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后于2月13日、4月22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
警方认定张某卓用杀猪刀将张国恒右手上臂砍成重伤,且张某卓与张某彪系共同犯罪。但慈利县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决定“对张某卓不起诉”。
受害人女儿将向上级检察院申诉
对于这个结果,张阿琴告诉新京报记者,她准备向张家界市检察院递交《不服不起诉决定书申诉书》。
慈利县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对此表示, 被告人近亲属如不服该院此前的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该院提起自诉。
此外,张阿琴和姐姐曾于今年4月向慈利县纪委递交了投诉举报材料。其中,张阿琴和姐姐提出了几点诉求,包括处理当年为张某卓办理取保候审的办案人员;为张某彪更改户籍信息帮其洗白身份的人员等。目前,慈利县纪委已接获材料并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