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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那些基本常识你都懂?

牡丹桥,太空历险记第二部,2014临沂中考成绩查询

增值税为什么会比较复杂、难以理解?本来按照正常情况下,增值税使用一般计税方法缴税(即“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就行了,它之所以难的地方主要在于: 第一,纳税人身份两种,开票方式也有两…

增值税为什么会比较复杂、难以理解?本来按照正常情况下,增值税使用一般计税方法缴税(即“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就行了,它之所以难的地方主要在于:

第一,纳税人身份两种,开票方式也有两种。每种纳税人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组合起来就有八种方式,结果导致增值税的缴纳和会计的账务处理变得复杂起来。

第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多样。最常用的有两种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大多数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对于特殊项目也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而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况下能开增值税专票也能开增值税普票,但开不同的票也会有区别(下文结合案例讲解),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第三,税率较多。现在很多企业经常发生混合销售或者兼营行为,而这两者也往往是容易混淆的地方,不同的方式下开票方式是不一样的,涉及到的税率也有可能不同,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第四,税收优惠。不同行业,不同纳税人身份,特殊的业务等等,往往存在税收优惠,甚至各地的税务局往往也会结合当地的特点及特殊事件(如洪涝灾害)等出台一些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按什么类别征税往往难以界定。比如,酒店把场地租给别人,是按照不动产租赁开具增值税发票呢,还是按照会议费的形式开具会展类的增值税发票;再如单位把车、飞机、船等租给别人,结算时给别人开票按照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的税率开票,还是按照动产租赁适用的税率开票?这些都得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第六,税收政策的变动导致实务中一些事情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就比如营改增,很多以前适用营业税的,后面改征增值税了,那么在处理处置固定资产,不动产等等业务时显得复杂起来。

在进行详细的讲解之前,我们先来看看两个简单而又容易混淆的问题:

1、增值税发票在交易中到底谁给谁开票?答:简答地可以理解成谁收钱了,收钱的一方就要给对方开增值税发票,另外视同销售(如以固定资产换服务)情况下也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2、增值税发票的进项税和销项税到底怎么区分?对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一方来说,开出去的增值税发票形成“销项税”,不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都行成“销项税”,也都要缴税;接收增值税发票的一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多数情况下形成“进项税”。

要注意小编特别标注粗体红颜色的“专用”和“大多数情况下”,因为即使企业收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下列几种情况也不能做“进项税”进行抵扣销项税:第一,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对于特定项目一般纳税人使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因该事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做“进项税”进行抵扣(下文会有案例进行详解);第三,其他特殊事项如视同销售业务等(如购进的月饼用于单位职工集体福利)

下面咱们结合案例对各种情况逐一进行说明:

第一,纳税人身份两种,开票方式也有两种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这两种纳税人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票大部分得代开,但要开还是可以开的,只不过麻烦点,只有特定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才可自行开具专票),按照组合的方式,总共有八种方式:

因为这八种方式,使得增值税的缴纳和会计账务处理变得有点复杂,我们结合案例来看:

假设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平时可能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两种情况应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另外如何给别人开增值税发票呢?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销售货物等取得收入如果对方不要发票,我们只开了收据,需不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呢?

案例一: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9月份购入笔记本电脑一台,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6%税率)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600,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款项。

会计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11600

贷:银行存款 11600

问:以上会计分录为什么没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的部分全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部计入成本,不得抵扣,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没得选择,只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既然只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就没有抵扣之说了,自然就没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抵扣之说只在一般纳税人选用一般计税方法下才有这说法。所以,即使取得专票也要进成本,不能申报认证抵扣。

案例二: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

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9月份购入笔记本电脑一台,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10000元(税率3%),增值税税额为300,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款项。

会计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10300

贷:银行存款 10300

问:以上会计分录为什么没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的部分全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答:答案跟案例一的回答一模一样,请看案例一问题的回答。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给别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给个人开的发票除外,给个人无论任何情况下都只能开普票),但是要开专票的话,大部分还得去税务局代开,只有几种特殊的小规模纳税人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大部分是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当然还有其他各种特殊情况下能开具其他税率的,这里暂时就不详细展开了。

第三,销售货物等取得收入,如果对方不要发票,单位只开了收据甚至连收据都没有开(比如淘宝,京东平台上的商家等等),依旧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做无票收入进行纳税申报,不然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往往开票了就申报纳税,没开票的就不申报,很多财务人员认为没有开票的就不用申报缴纳,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要是被税务局查到还是有风险的。

很多人可能会说:我做了这么久都没问题,你唬人的吧?事实上中国的中小企业那么多,税务局不可能每天盯着你去查税,税务稽查都需要耗费人力物力的,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不幸被查到,被处罚的概率还是比较高的,当然,如果老板后台过硬的话那另当别论。

假设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平时可能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两种情况应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销售货物等取得收入如果对方不要发票,我们只开了收据,需不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呢?

案例三: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份购入笔记本电脑一台,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10000元(税率16%),增值税税额为1600,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款项。

会计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00

贷:银行存款 11600

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能抵扣吗?

答:还真不一定,如果买的电脑拿去送给别人等,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视同销售)

问:刚买来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要送人,已经认证抵扣了咋办?

答: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问:销售货物等取得收入如果对方不要发票,我们只开了收据或连收据都没有开,需不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呢?

答:需要,做无票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

案例四: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

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份购入笔记本电脑一台,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10000元(税率16%或3%),增值税税额为1600或300,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款项。

16%税率说明是一般纳税人给A公司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会计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11600

贷:银行存款 11600

或:

3%税率说明是小规模纳税人给A公司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会计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10300

贷:银行存款 10300

注:一般纳税人只有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拿到增值税普通发票统统都得进成本、费用,而且并不是一般纳税人拿到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均能抵扣。

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能申报抵扣不开票收入申报的“销项税”吗?

答:可以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是“销项税”,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无票收入申报缴纳的增值税都没有关系,不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做无票收入,会计上都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都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而进项税都可以抵扣申报的“销项税”。

提示:由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会导致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增加,所以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跟一般纳税人在做生意;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不能抵扣,全部进成本、费用,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取得的发票一般是16%的税率,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取得的发票一般是3%的税率,相对而言,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就更加划算,这也是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只愿意跟小规模纳税人做生意的一个重要原因。纳税人身份的不同,在增值税发票的取得上,是可以做税收筹划的!

第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实务中最常见的是前两种: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也能用简易计税方法,两种方法能同时用,但是简易计税方法往往只适用于部分特殊项目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等。

那么,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有什么区别呢?

一般计税方法:简单地理解,就是咱们经常说的抵扣法,我买货物,买服务的时候取得的对方开给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我的“进项税”抵扣我当期的“销项税”,我销售货物等开出去的发票,应当作为我的“销项税”,增值税缴纳的时候,我就用我的“销项税”减去我的“进项税”。此时,我开出去的发票的税点(如16%)叫“税率”,不叫“征收率”。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简易简易,就是简单易行,此时没有什么销项税,也没有什么进项税,更加没有抵扣之说,开出去的发票的税点(如16%)叫“征收率”,不叫“税率”了,计算公式直接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案例五:一般纳税人选择用简易计税方法

A公司(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销售一台使用过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于2010年购入,购入时按政策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购入时A公司按照价税合计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该项固定资产销售价为103万元(含税)。A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选择按照简易征收方法缴纳增值税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按3%征收率计算税额:103/(1+3%)*3%=3万元,选择该种方法,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3%,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该固定资产,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103/(1+3%)*2%=2万元,选择该种方法,只能向购买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2%

会计账务处理:

选择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借:银行存款103

贷:固定资产清理1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

选择开2%增值税普通发票:

借:银行存款103

贷:固定资产清理101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

问1:假设A公司位于重庆,将固定资产卖给了北京的B公司,合同约定运输费用由A公司承担,A公司卖这台固定资产依旧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为了将固定资产运到北京,A公司支付给一般纳税人C运输公司10万元,并且取得进项税为1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A公司能抵扣吗?

答:不能,因为该业务A公司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下就没有所谓的销项税和进项税之说了,更加没有抵扣之说了,A公司取得的运输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业务,因该业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

问2:A公司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开出了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固定资产卖给一般纳税人B公司,则B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答:可以,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影响下家作为进项税抵扣,即B公司取得的专票是可以抵扣的。

问3:A公司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了,开3%的发票,为什么还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可以开专票的,税法也规定,不信?你看看下面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的相关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按规定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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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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