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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依法打击涉及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

脱掉,银行联动门,济公传 郭德纲2013

  中新网新疆新闻2月6日电(钟欣))“未佩戴口罩还不听劝阻,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方式阻碍患者进行隔离治疗的,将构成妨碍公务罪。”“造谣传谣者,将…

  中新网新疆新闻2月6日电(钟欣))“未佩戴口罩还不听劝阻,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方式阻碍患者进行隔离治疗的,将构成妨碍公务罪。”“造谣传谣者,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为了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近日,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整理汇总了和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于涉及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打击。

  “目前我们已经处理12起涉及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2月4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沙文斌介绍,公安机关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坚持“零容忍”,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1月27日,伊州区网民克某通过微信群编造和传播“哈密确诊17例被隔离了,能不出门就别出来了”的疫情谣言信息。经核实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克某予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沙文斌说,网民在网上发布、转发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明知被感染仍故意前往公共场所传播疾病的,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所长陈卫阳介绍,对于已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应当按照医嘱进行隔离治疗,如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不隔离治疗,故意在公共场所与他人密切接触传播病原体或者向他人吐口水的,将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陈卫阳表示,疫情爆发期间,在公共场合不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哈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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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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