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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在母婴店泳池拉大便,被要求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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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郑州贺女士带一岁的宝宝到母婴店游泳,期间,宝宝拉大便弄脏了水池,店方要求罚款2000元。贺女士表示店方没有提醒要穿防水纸尿裤,罚款太贵不能接受。 前几天,郑州的贺女士在家…

近日,河南郑州贺女士带一岁的宝宝到母婴店游泳,期间,宝宝拉大便弄脏了水池,店方要求罚款2000元。贺女士表示店方没有提醒要穿防水纸尿裤,罚款太贵不能接受。

前几天,郑州的贺女士在家门口附近的一家婴品店,办了一张价值1000元的游泳卡。7月1日下午,她带着孩子来到了这家门店,想着让孩子好好体验一把。

孩子拉大便弄脏了水池,贺女士也觉得很抱歉。但是,门店的工作人员却说,这事儿还得罚款。

贺女士告诉记者,她家孩子才一岁,下水之前,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她,要给宝宝穿防水纸尿裤。当时孩子穿着游泳裤,工作人员就把孩子放进了泳池里。

罚款2000元,贺女士觉得太贵,而且不应该完全由自己承担。于是,她就找到婴品店负责人进行协商,店家的态度从罚款2000元,降到了1000元,又降到了800元,后来决定罚款500元。

7日这天,贺女士再次带着孩子来到这家婴品店游泳,但是发生的事情,让她更加生气。

9日下午,记者跟随贺女士一起,来到了位于郑州市东明路与明鸿路交叉口附近的这家婴品店。

面对婴品店的这种解释,栏目随行法律顾问韩方方认为,仅凭店家单方面做出的罚款条款,在法律上并没有任何依据。

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方方表示,对于这种贴在墙上的罚款,而且对消费者有限制不利的这种提示,门店应当做出明确说明,而不是仅贴在墙上。仅贴在这上面,没有告知消费者或者消费者没有同意,这种罚款对消费者我认为是无效的。出现这种事儿,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出现这样的事情,双方完全可以协商解决,至于这家门店为什么要坚持罚款,谷太婴品店的一位曹姓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解释了公司的难处。

这名负责人也坦承,公司在对门店管理过程中,确实存在疏漏,工作人员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他们愿意同贺女士协商,尽快处理这件事情。

当场,曹经理以个人垫付的形式,将钱转给了贺女士。

编辑 | 刘冬妮 实习生 李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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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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