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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动真格!南宁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将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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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实施已有11年,在限制塑料袋使用、遏制白色污染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农贸市场、小超市等经营户使用超薄塑料袋、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规行为依然存在,超市内…

“限塑令”实施已有11年,在限制塑料袋使用、遏制白色污染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农贸市场、小超市等经营户使用超薄塑料袋、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规行为依然存在,超市内无偿提供的塑料连卷袋也被大量使用,让“限塑令”变得有些尴尬。对此,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从10月25日至11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限塑”专项整治行动,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经营行为将被查处。

农贸市场:免费提供超薄塑料袋

10月27日下午5时,正是市民买菜的高峰期。南宁市蝴蝶亭农贸市场内熙熙攘攘,各个摊点前都挂着塑料袋。过秤之后,摊主熟练地扯下一个塑料袋将菜装进去。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在市场逛一圈下来,发现不少市民手里都提着塑料袋。

▲一家肉摊挂着不少塑料袋,会免费提供给顾客使用。

刘女士说,她也听说过“限塑令”,但在南宁的农贸市场,为了方便顾客买东西,所有摊主都会准备好几沓塑料袋,无偿提供使用,如果搞“特殊”收费肯定会影响生意。

“有的顾客买几根葱也要一个袋子,一天下来,我要用四五百个塑料袋。”摊主刘女士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农贸市场里的塑料袋是摊主自行采购,免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一些市民买菜时嫌一个袋子不够牢固,往往要多套几个。摊贩大多不会计较,“一沓塑料袋两元钱,有120个左右,一个袋子算下来就几分钱,不能为此得罪顾客。”

刘女士说,她也听说过“限塑令”,但在农贸市场,如果哪名摊主搞“特殊”,不提供免费塑料袋,肯定会影响生意。至于塑料袋是否存在环保问题,摊主们大多不关心。

为减少塑料垃圾污染,从2008年6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行“限塑令”,内容主要包括: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当天,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走访南宁市官塘、飞凤、埌西、降桥、蝴蝶亭等多个农贸市场发现,市场里摊贩都免费提供塑料袋,这些五颜六色的塑料袋大小不一,厚度普遍小于0.025毫米,袋身也没有任何标识。

市民林女士说,“限塑令”刚实施的那两年,她每次外出买菜都会自备一个购物袋,但近几年,她发现到农贸市场购买青菜、肉类时,摊主都会提供塑料袋。如今,她只有去超市购物时才会自备购物袋。

大型超市:连卷袋被无限制使用

超市是塑料袋的使用大户,也是“限塑令”实施以来效果较显著的地方。在南宁一些超市的收银台,每当有市民结账,收银员总会问需不需要购买塑料袋。此外,随着自助支付的兴起,在沃尔玛、永辉、南城百货等购物场所的自助支付通道,也有服务员拿着塑料袋询问顾客是否需要。

10月27日下午,在沃尔玛购物广场时代茗城店的一个收银台,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观察发现,10分钟内,13名结账的顾客中,只有三人自带了环保或塑料购物袋,六人临时购买了超市提供的塑料袋,还有四人买的东西较少,或拿在手里,或装进自己的手提包里。

“一般中老年人比较节约,自带购物袋的比例会较高。”一名收银员说,超市提供的塑料袋按大小每个分别收费0.2元和0.3元。不少年轻人嫌麻烦懒得带,临时购买塑料袋的情况相对多些。

▲市民买一趟菜下来,手里提着几个塑料袋。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南宁几乎所有大型超市的塑料袋都是有偿使用,每个塑料袋的价格从0.2元至0.5元不等,超市提供的塑料袋均符合国家有关生产标准,采用的材料不含洋垃圾、医疗废弃物等有害物质,不影响卫生。袋身印刷了“食品专用”“循环回收”分类等标志,厚度大于0.025毫米,保证了购物袋的重复使用性能,废弃后不易被风吹飘起。一些塑料袋使用的是可完全降解的材质,不会给环境造成污染。

相比收费的塑料袋,超市里的蔬菜、水果、肉品、糖果、水产、散装食品专区都会提供免费的连卷袋,不少市民用起来毫不心疼。

南宁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熊女士说,每天都会看到一些顾客一次性扯走六七个袋子,一拽就是两三米,有的顾客即使没有购物,也会直接把连卷袋揣进裤兜。

形势严峻:有商户反对使用环保袋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除了大型超市,南宁的一些药店、蛋糕店、便利店也会对塑料袋进行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塑料袋的使用。不过,一些商场、小型超市、农贸市场使用超薄塑料袋、免费提供塑料袋等问题依然存在,成为“限塑令”实施的最大障碍。

从今年1月25日开始,南宁市淡村市场管理方要求经营户统一购买、使用环保塑料袋,对原来使用的超薄塑料袋进行没收,但此举遭到经营户反对。不少经营户称,市场提供的环保塑料袋每个要比非环保的贵几分钱,他们用量大,费用较高。

据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工商质监所所长王立奇介绍,“限塑令”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没收了不少经营户不合规的塑料袋,也一直要求经营户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但效果不佳,“处罚难度较大,简易处罚了二三十起,每起罚款50元。”此外,今年年初在淡村市场推行的环保塑料袋,也因经营户反对而“夭折”。

专项整治:严查提供超薄塑料袋行为

针对这一情况,从10月25日开始至11月12日,南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2019年“限塑”专项整治行动。

据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限塑”整治范围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商品零售场所。主要对辖区内食品用塑料包装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特别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原辅材料或回收料进行生产的行为。

▲10月25日至11月12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19年“限塑”专项整治行动,经营者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将被查处。图为一摊点仍在销售超薄塑料袋。

同时,对塑料购物袋经营活动开展全面清查行动,重点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商品零售场所从事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经营者是否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依法查处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行为,打击无照经营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还将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督促指导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加强对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户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要建立购销台账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对商品零售场所不落实有关规定的行为,先加强教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屡禁不止、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编辑丨褚瑞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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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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