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北京1月17日电(记者 张尼)日前,国家医保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不再选取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由全国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采购联盟,联盟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
资料图:浙江安吉自动发药机“上岗” 余丹菲 摄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加推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bafangmiaomu.com/fuguxw/19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