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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兴母亲发文斥黑粉 艺人名誉权纠纷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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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新闻讯(记者 郑蕊 杨雅)11月28日,张艺兴妈妈发文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让艺人名誉权的问题重回大众视野。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消息称,歌手、演员张艺兴诉梁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头条新闻讯(记者 郑蕊 杨雅)11月28日,张艺兴妈妈发文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让艺人名誉权的问题重回大众视野。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消息称,歌手、演员张艺兴诉梁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名誉权)于北京互联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梁某因在微博账号猩妃中持续发布针对张艺兴的侮辱性、诽谤性言论,被判构成对张艺兴名誉权的侵犯。

据悉,法院对被告做出了相应处罚,其中因被张艺兴起诉等事由发起打赏而非法获利的38698.31元,法院对予以全额收缴;并判决被告在涉案微博账号首页置顶位置连续十日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张艺兴赔礼道歉,并依法赔偿张艺兴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及相关维权合理支出。

据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本伟介绍,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有相关的内容界定,例如两三个人互相交流并辱骂了他人,属于小范围私密内容,对本人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但是当侮辱、诽谤他人的内容面向公众传播,并且人数超过100人或是200人时便可能损害他人名誉。

判决宣布后,张艺兴母亲在微博发文斥责被告的不当行为,并指责被告没有表示歉意,我最疼爱的儿子为什么要被人恶毒地诅咒和嘲讽,他到底做错了什么,只因为他的职业是艺人吗?就在他的名誉侵权案胜诉的今天,败诉的被告居然还能发微博微笑。

对此,江本伟认为:像艺人等公众人物的确更容易受到名誉侵害,因为工作性质决定了艺人每天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其中不乏不满者,所以很有可能招致侮辱诽谤,甚至网络暴力。

近段时间以来,像张艺兴这样的艺人名誉权纠纷已多次发生。10月16日,歌手、演员鹿晗因微信公众号盖饭娱乐发布侮辱、诽谤文章起诉盖范传媒公司;11月7日,歌手、演员王一博方面请求法院依法责令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披露在网络散播侮辱、诽谤图文的博主,并对严重情节的实名认证主体进行起诉;11月25日,演员邓伦因发布针对自己的侮辱性言论起诉蒋某,并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名誉权)一审胜诉。

虽然艺人方面多次利用法律维权并且频频胜诉,但是名誉权问题依旧屡禁不止。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理智追星依旧很重要,过度厌恶和过度喜爱都容易造成越界,即使是黑粉,也应该在法律范围内合理表达情绪。

在江本伟看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的频发是由于没有适应,以前,无论是网络的监管力度还是网民的法律意识都不高,许多人觉得网络是一个法外之地,因为没有实名很难找到的信源,也因此很难被追责;但是随着这几年对网络安全的治理,很多在网上肆意侮辱、诽谤的人最终都会被追诉,很多时候,网友可能出于对某位艺人的厌恶而多次公开表达一些过激言论,没有预料到会超过界限造成了名誉侵权。但是随着维权行为的增加,大家法律意识会逐渐增强,当然,这还需要一个培养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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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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