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东方金钰发布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没能力挽狂澜,继续亏损。至此,公司已经在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另外,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股票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当天,东方金钰股票停牌一天,6月24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金钰”。
现在对于投资者来说,最担心的应该是公司会不会退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相关规定,若*ST金钰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被暂停上市。
如果只是从一般退市角度来看,东方金钰尚还有一年时间自救,如果公司能在2020年扭亏为盈就不会触发暂停上市的条件。
当然,如果公司股价一直下跌,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价都低于面值,即低于1元,那么就会触发面值退市条件而被强制退市。
目前公司面临的困境主要为债务危机,严重侵蚀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而经营业绩的恶化也更加使得公司丧失偿债能力,形成恶性循环,重整是使公司摆脱债务危机、重新恢复生机的最佳途径。
根据年报披露,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司法重整。法院已于当日以 2019 粤 03 破申 372 为案号进行了立案。
2020 年 04 月中旬,经由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各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将东方金钰的重整申请上报至中国证监会。
如果公司通过重整解决了债务问题,恢复到正常经营,那么公司的盈利以及股价都能被救活。